八、注意事项 (一)申报单位须对所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并须自行承担包括知识产权纠纷在内的一切风险。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后,取消项目申报单位5年内申报市科技计划项目的资格,已获立项的作取消立项或实施终止处理,对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记录不良信用并通报。 (二)本通知及其附件同时在增城区人民政府网站(www.zc.gov.cn)的“通知公告”栏发布,各单位可上网查阅和下载。 九、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82752115,联系人:陈先生、潘先生 各组织单位接收申报材料的联系方式见附件4。 附件1.2021年增城区农村科技特派员项目申报(任务)书v2.doc https://dcs.zc.gov.cn/2021/08/21/mjewodixotuwnzg1mtm1.html 附件2:2021年增城区农村科技特派员技术合作协议.doc https://dcs.zc.gov.cn/2021/08/21/mjewodixmdeynze1otky.html 附件3.银行账号确认书.docx https://dcs.zc.gov.cn/2021/08/21/mjewodixmde0njqxodi3.html 附件4.申报工作咨询电话.docx https://dcs.zc.gov.cn/2021/08/21/mjewodixmde2njc2otu.html 广州市增城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2021年8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