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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日报讯】远程办公、在线上课、在线购物……在防疫时期,各行各业纷纷想出各种“妙招”,尽量让大家做到足不出户。那法院在这个特殊时期,如何最大限度既保障诉讼参与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又确保审判执行业务正常开展?增城法院通过官微宣传、电话告知等方式引导当事人优先使用“广州微法院”微信小程序、12368诉讼服务平台等线上平台办理立案、查询、缴费等常规事项,尽量减少现场办理。
2020年2月10日上午,广州市增城区法院刑事审判庭通过高清远程视频提讯系统,连线增城区看守所对被告人王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一案进行开庭宣判。据悉,这是增城法院在疫情防控期间,首次利用远程视频提讯系统进行宣判,被告人无需到达审判法庭现场,在看守所即可通过网络视频接受宣判。此次宣判通过远程信息传输技术实现视频、音频的同步传播,整个宣判过程图像流畅、音质清晰,共有2名家属1名辩护律师到庭旁听,法庭秩序井然。
为了顺利开展刑事案件远程宣判,增城法院刑事审判人员、综合办公室网络技术人员、法警大队团结协作、全程参与、密切配合。法院工作人员在门口安检处要求各类旁听人员接受安检前必须佩戴口罩,并逐一进行体温检测,宣判过程中,全部人员均佩戴口罩。
针对目前的疫情形势,增城法院一方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一方面及时调整和更新工作方式,确保防疫期间法院各项诉讼业务“不下线”,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除公告开庭外,增城法院对在2月8日前的开庭、庭询、听证等诉讼活动采取改期措施。安排专人与案件当事人及其代理人逐一联系,确保通知到位。案件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因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申请改期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经审查后予以准许。
增城法院通过官微宣传、电话告知等方式引导当事人优先使用“广州微法院”微信小程序、12368诉讼服务平台等线上平台办理立案、查询、缴费等常规事项,尽量减少现场办理。依法稳妥处置涉医疗器材企业破产、保全等案件,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协作配合,依法严厉打击抗拒疫情防控、利用疫情哄抬物价、囤积居奇、造假售假、造谣传谣等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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