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忘记密码

查看: 3384|回复: 0

[增城新闻] 陈建华率队考察 广州教育城有望落户增城市朱村街

[复制链接]
发表于 12-8-6 10:50: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2年8月5日上午,广州市市长陈建华率广州市直有关单位主要领导和需搬迁的29所职校技校主要负责同志到增城市调研广州教育城的选址工作。广州市领导曹鉴燎、贡儿珍、王东,增城市领导叶牛平、彭高峰、邬卫东、邓毛颖和朱村街、中新镇以及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调研。当天上午,陈建华一行来到位于朱村街的增城果树(蔬菜)科学研究所,详细了解广州教育城的选址区位情况。




广州教育城在增城朱村街的选址位于广州(增城)城市副中心“一核三区”的生活科教区,该地同时拥有地铁轨道交通(地铁21号线)、城市快速路(广汕公路、荔新公路)和高速公路(北三环高速),具有便利的交通条件,可通过广汕公路和广州地铁21号线、北三环高速与广惠高速、广河高速、广深高速等高速公路相通,10分钟到达增城市区,30分钟到达广州市中心区,20分钟内到达东莞市中心区,50分钟到达广州机场和深圳机场,60分钟内到达珠三角各核心城市,交通和区位优势十分明显。

陈建华在讲话中指出,当前广州市正在加快推进新型城市化的建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产业转型升级。发展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离不开人才,人才离不开教育。根据新型城市化发展的要求和对教育、对人才的需求,2012年上半年,广州市副市长王东率队对广州市十区两市进行普选,初步选定在增城市朱村街、白云区钟落潭镇、花都区赤泥镇、从化市温泉镇,意向把广州市需搬迁的19所职校、8所技校搬迁到新址建设和发展,另有2所新校也计划在新址建设。各校搬迁以自愿为原则。

陈建华说,广州教育城的建设要吸取广州大学城的建设经验和教训,在打造好教育教学环境的同时充分考虑师生的生活、商业、文化等服务配套设施的建设。广州教育城的选址要具备拥有地铁站,交通便利,生活成本低,离中心城区不远等条件。朱村街同时拥有即将动工建设的广州地铁21号线的两个地铁站,高速公路有广州北三环高速公路、穗莞深城际交通等便利的交通设施,交通便利,生活成本低,同时在附近有国家级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和萝岗区众多企业提供学生实习机会,而且增城市委、市政府对广州教育城的选址工作积极支持,希望各学校统筹考虑进行选择。

广州市副市长、增城市委书记曹鉴燎向与会人员介绍了广州教育城在增城朱村街的选址情况。他说,增城的选址规划总用地20平方公里,具有三大优势:一是生态优势。教学教研工作需要有生态的环境才有创意,师生居住、教学、学习、生活需要休闲的地方,增城朱村有山水田园,是生态型的教学中心。二是交通优势。目前广汕公路已拓宽,从朱村街到广州中心城区只需半小时;广州地铁21号线即将动工建设,通车后从广州中心城区到朱村街只需20分钟;

在朱村街穿城而过的广州北三环高速公路穿过华南快速公路后直达白云机场,今后通过北三环高速从华南快速到广州教育城增城朱村街的选址只需30分钟,该地到白云机杨只需40分钟,交通优势非常明显。三是产业优势。增城拥有广汽本田和北汽华南生产基地两个整车生产企业、100多家汽车零部件企业和众多牛仔服装企业以及星级酒店等服务业。

同时,朱村街的东面是广州城市副中心的核心区,未来人口规模将达200万,挂绿湖将打造成具有特色的“杭州西湖”,规划区内将建设千亩花园、挂绿荔枝园和荔枝万博园。广州教育城增城朱村街的选址集生态优势、交通优势、产业优势,空气质量良好,地理环境优美。广州教育城在这里可建设成为生态性示范园区。欢迎各学校选择增城。

广州市副市长贡儿珍说,目前,广州市相当一部分职业教育学校校园狭小,在学校发展上很困难。现在广州市拿出更大的气魄来解决职业教育学校发展的问题,重新考虑广州市职业教育的布局,对各职业教育学校的建设和发展是一个大喜事,希望各学校踊跃捕捉这次难得的机遇。广州市副市长王东表示,增城市朱村街未来发展前景相当好,生活成本低,交通方便,是广州市重要的发展区。朱村街是广州东部山水新城的重要组成部分,位于中新广州知识城旁,广州地铁21号线、广州北三环高速公路等经过朱村,在这里办教育是一个很好的选择。

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增城市委副书记、市长叶牛平说,增城市近年来一直是广州的教育办学基地,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广州大学松田学院、广东商学院华商学院、农工商职业学院、广东省职业教育学院等相继落户增城,学校都办得相当好。增城在职业教育方面具有很好的办学基础,且增城交通便利、生活成本低,欢迎各学校选择增城。当天,调研组还实地察看了白云区钟落潭镇的选址情况,通过视频资料了解花都区赤泥镇、从化市温泉镇的选址情况。(by增城日报)
楼主热帖

本帖被以下淘专辑推荐:

发表回复

高级模式
B Color Image Link Quote Code Smilies |上传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