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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计生委对增城市民部分热点问题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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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10-17 10:46: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怎么办理独生子女证?
答:办理独生子女证要带齐父母双方身份证、户口簿、计划生育服务证、小孩出生证、红底家庭合照相片到镇街计生办办理。

(二)哪些人可以享受城镇居民独生子女父母计生奖励金?
答:奖励扶助对象的条件必须是本省城镇户籍,自2009年1月1日起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为每人每月150元。(已享受退休金加发计生5%或退休时一次性计生奖励补助金的人员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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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农村独生子女能够享受哪些计生优惠奖励政策?
答:农村独生子女能够享受到农村部分计生家庭奖励金。奖励条件是农村户口,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且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或纯生二女或无子女的,奖励标准是独生子女每人每月150元,纯二女或无子女的每人每月100元。

(四)什么样的家庭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答:按广东省新计生《条例》规定下列8种情形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1、经地级以上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第一个子女为残疾儿或者第一胎双胞胎(含多胞胎)子女均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2、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生育(含依法收养,下同)两个以内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
3、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离婚时依法判决或者离婚协议确定未成年子女随前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
4、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新组合家庭只有一个子女但该子女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5、夫妻双方婚前均未生育过子女,婚后经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鉴定患不孕症,依法收养子女后又怀孕的;
6、夫妻双方为独生子女且只有一个子女的;
7、夫妻一方在矿山井下、海洋深水下的工作岗位作业连续五年以上,现仍从事该项工作且只有一个子女的;
8、夫妻双方为农村居民,只生育一个子女且是女孩的。

(五)城镇无业居民独生子女保健费怎么领?领到什么时候?
答:城镇无业居民独生子女保健费发放对象的条件是城镇户籍0-14周岁的独生子女,发放标准是每月10元,到户籍所在地居委会查环查孕时发放。所需资料包括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独生子女证、计划生育服务证。

(六)市民咨询:查环查孕是归居住地管理吗?
咨询内容:你好!我想问一下我的户口是在增城农村的,我老婆的是在龙川农村的,还没有迁到我这里来。这样的话是谁的户籍在管她的查环查孕?我的户籍地是否可以有权利来管她?现在我们是在深圳生活,根据广东省的有关文件规定我们是归居住地管理吗?谢谢!
答:根据有关规定,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的计划生育孕情检查,有现居住地和户籍地人口计生部门协同管理,并以现居住地为主;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应当自觉参加现居住地孕情检查,并及时将《广东省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寄回户籍地人口计生部门,这就应当视为全面地履行了孕情检查义务。

(七)市民咨询:我的这种行为是否会违反中国的计划生育?
咨询内容:本人原是中国公民,丈夫是国家公务员,89年在国内生有一女儿,在2002年本人单独迁往香港定居(已注销中国户口),并在港再生有一女儿。现本人准备申请单程回国定居,恢复国内户籍,小女儿继续留在香港,这样是否违反国内计划生育条例?
答:你好,你的情况已违反国家计划生育相关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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