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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我们是广东省增城市石滩镇谢屋村新谢自然村的村民,关于2011-2012年南方电网公司征用我们村在荔新公路边农田保护区内的农田建造高压电塔及增城市自来水公司农村饮用水管道铺设问题一事,征地补偿地款项问题多多,疑点重重,村民本应有知情权的,但不知被谁剥夺了?
原因是村和合作社干部每次开会都是茶楼饭店里开的。谁知道补偿了多少?究竟如何补法,村民毫不知情,也没有政府征地文件公告及补偿方法。合作社干部私自签名,按每个电塔一万元,饮用自来水管道只补青苗款。这样的签名是否太荒谬了,可行吗?而合作社干部每人都得万元以上。征用土地建造一个高压电塔才补偿一万元,可信吗?这是什么原因。
就此事我们已经到过石滩镇政府增城市信访办,得到的答复不尽人意,模糊不清。借问一声,究竟是国家补偿款太低,还是我们的征地补偿款被人侵吞了,为此我们特将此事公知网上。希望政府各级领导能爱民如子像父母一样的心为我们弱势群体。全体村民还一个公道。还我们一个知情权利。究竟征地款是否被谁动了。
新谢全体村民
2013年1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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