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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降,南粤工厂企业繁荣,外乡之民谋生于此者众矣,赖政策之利,集众人之力,遂致富饶。然有司及乡民多有恶外者,募地痞流氓,横加谩骂蔑视,复行野蛮之举,罚金殴打,屡有争讼。
辛卯夏,增城新塘大敦村,有川民某,妻有身待产,家贫无资,夫妇乃摊贩衣物於市集,遇保安队驱赶,起争执,其首领嚣语左右曰:吾等杀之无虑,此等草民,贱命值金万元而已。群情激奋,追击之,保安不敌,呼公安救之,亦不敌,乃溃退逃窜。
众人于是焚恶人窝点,砸公车衙门。有司恐之,乃引兵驱之,以野蛮执法,致聚众滋事论处,抚外民,事稍息,逮参与者。论者曰:庸人当道,政纲败坏,奸人横行,民生多艰,噫,岂有不乱之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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