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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城社区报讯】为严格执行黄标车限行措施,严控黄标车进入限行区行驶,在继续加强路面执法力度的同时,增城区公安交警部门将使用电子警察加强对黄标车闯限行区进行执法查处。增城交警温馨提示大家,请广大司机自觉遵守有关限行规定,勿将黄标车驶入限行区,积极配合区公安交警部门做好限行监管执法工作。限行区域如下:
根据《关于增城市限制高排放(高污染)汽车通行的通告》(增府〔2012〕7号)要求,从2012年9月1日起,全天24小时禁止未持有有效绿色环保标志汽车在以下城区范围内通行:荔城城区(包括荔城大道以南,增派大道以东,湘江北路、湘江路、沿江路以西,增城大道以北);新塘城区(包括广深公路以南,府前路、建设路以西,港口大道以东,东江北干流以北)。
以上路段除荔城大道、增派大道、增城大道、广深公路、港口大道外,均含所指的道路。法律链接及相关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和《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第123号)有关规定,对黄标车违反限行规定的交通违法行为一次处200元罚款,记3分。
环保标志分为绿色环保标志和黄色环保标志两类,其中绿色环保标志适用于符合国ⅰ及以上排放标准的装用点燃式发动机汽车和符合国ⅲ及以上排放标准的装用压燃式发动机汽车,黄色环保标志适用于未达到上述排放标准的汽车。环保标志核发点和技术鉴别点地址、鉴别程序等相关信息可登录“广州环境保护网”(http://www.gzepb.gov.cn)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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