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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4-13 22:1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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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4月22日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委员会公告:向俊波同志任增城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局长、党组书记;免去潘共恩同志增城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局长、党组书记职务。
相关链接:增城市国土局局长潘共恩做客“行风月月谈”
2009年10月23日下午,市国土局局长潘共恩作客增城电视台“行风月月谈”节目,就市民关注的一些关于国土总体规划、土地开发利用、房产征地等热点问题接受了主持人的专访。
潘共恩从介绍国土局的职能开始进入访谈,随后就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如何确认、怎样办理房地产登记、怎样解决房产纠纷等基层、企业和百姓生活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疑惑等焦点问题回答了主持人的提问。同时,还现场回答了网友、观众、听众的提问。
潘共恩对网友反映比较多的关于开发商是否有权利扣押房产证来要求业主交各种各样的费用的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他认为,遇到这种情况市民要具体分析是否属于三个合法情况:
第一是业主有些法定要交的契费、维修基金等费用没有交齐,开发商要等业主费用交齐了才会发证;
第二是消费者在买房子的时候跟银行办理了按揭,银行会扣押房产证直到还清贷款后才会发证;
第三是开发商和消费者约定了一些权利和义务而消费者没有履行完相应的义务,这就需要消费者和开发商协商解决。
如果不是属于这三种合法情况而是开发商没有合法理由却扣押消费者的房产证是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权益,买房者可以提供买房合同和一些相关的手续资料等足够的证据到国土房管局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国土局会主动找开发商了解情况,查清事实后,督促开发商履行发放房产证的义务,对严重违法的开发商进行相应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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