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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城新闻] 出售病死猪肉 首犯被增城市法院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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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3-13 16:10: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2年3月13日上午,广州中院组织九个基层法院集中宣判了22宗制假售假犯罪案件,90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六个月至五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至300万元不等。据介绍,此次广州大规模集中宣判是“三打两建”开展以来,广东范围内首次对制假售假犯罪分子进行全市规模的集中公开宣判。此次集中宣判的案件涉及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及非法经营罪等多项罪名,香烟、手表、沐浴产品、皮箱手袋、手机电池等日常消费品仍是制假售假犯罪的高发领域,此外,汽车配件、硒鼓等也成为犯罪分子制假售假的对象。

出售病死猪肉被判刑

增城市法院查明,2011年8月22日21时许,被告人冯伯稳雇佣谢合义、谭军森(均已判刑),到广东省增城市石滩三江金兰寺村黄博头荔枝林的一间简易窝棚处,将其低价收购的病死猪屠宰并准备出售。然而,当谢合义、谭军森正在此处私宰病死猪时被当场抓获,执法人员还查获病死猪肉2500公斤及屠宰工具一批。鉴定结果显示,涉案病死猪肉不能食用,可能造成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2011年11月14日,冯伯稳被抓获归案。增城市法院认为,冯伯稳的行为已构成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其雇请他人屠宰病死猪,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但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罪行,依法可从轻处罚。经审理,法院一审判决冯伯稳犯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by羊城晚报[节选])


楼主热帖
发表于 12-3-14 09:19:33 | 显示全部楼层
2012年3月13日上午,增城市法院召开严厉打击“制假售假”犯罪宣判会,对2起“制假售假”刑事案件的11名被告人进行集中宣判,有力推进“三打”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冯某稳、李某发、周某等11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一年三个月至二年六个月的有期徒刑。
   
被告人冯某稳,于2011年8月22日21时许,雇佣谢某义、谭某森(均已判刑),到增城市石滩镇三江金兰寺村黄博头荔枝林的一间简易窝棚内,将其低价收购的病死猪屠宰并准备出售。后谢某义、谭某森在上述地点私宰病死猪时被当场抓获,并查获病死猪肉2500公斤及屠宰工具一批。经鉴定,上述病死猪肉不能食用,可能造成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2011年11月14日,被告人冯某稳被抓获归案。市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冯某稳犯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被告人李某发、周某、徐某光、徐某品、郑某珠、郑某娟、李某书、罗某杏、徐某英、梁某辉等人,于2011年7月,先后到增城市中新镇福和新安村打舍汾果场内一间无烟草制品生产资格的烟草制品工场,从事烟草制品生产环节中的搬运、包装、运输等工作。2011年7月19日,市公安局刑侦五中队配合市烟草专卖局稽查大队查获该烟草制品工场,并当场缴获“椰树”牌烟支52.5万支、“红梅牌”烟支13.5万支(经鉴定均为伪劣产品)和滤嘴棒60万支、水松纸120公斤、卷烟纸384公斤、烟丝2020公斤,以及卷烟机1台、接嘴机1台等。

经鉴定,上述假烟和原材料共计价值人民币409550.45元。市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发、周某、徐某光、徐某品、郑某珠、郑某娟、李某书、罗某杏、徐某英、梁某辉无视国家法律,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无生产许可证而生产烟草制品,非法经营数额409550.45元,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依法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by增城日报)
发表于 12-3-14 12:41:34 | 显示全部楼层
判的好,老百姓吃的东西一定要讲究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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