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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通告] 2012年增城市外来工积分入户开始接受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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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6-7 14:58: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记者从增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2012年增城市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申请6月8日启动,符合申请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可选择单位申请或个人申请两种方式申请积分入户,申请办理地点在增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大厅积分制入户受理窗口,提交书面材料截止时间为9月30日。
   
据了解,外来工积分入户制度是增城市2012年重要工作之一,增城市已审议并通过《增城市积分制入户办法》、《增城市积分制入户办法实施细则》。实行积分制入户是实现和谐社会共建共享、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举措,也是增城市扩大内需、推进城镇化进程、留住人才、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必然要求。
   
凡在增城市行政区域内就业、经商,且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无违法犯罪记录、已办理广东省居住证(含原广州市暂住证)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可由所在的工作单位或本人依照《增城市积分制入户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积分制入户申请经办机构提出入户申请。

同时,符合中共增城市委、增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民营经济的实施意见》(增委发〔2010〕8号)中的“在增城市缴纳个人所得税3年累计达到9万元的外来人员”申请时间由6月30日延长至9月30日;“在增城市企业连续工作满5年的中级以上技工,年龄35岁以下的优秀外来人员”申请时间由原来的3月1日-4月30日,延长至9月30日。
   
申请积分入户人员应按规定的程序,首先要完成个人条件测评,然后通过用人单位或个人将资料提交到增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并按指引要求准备材料。要确保申请信息、材料的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行为的,一经查实,将永久取消受理人积分入户的申请资格。
   
为保证积分入户工作的客观公正,使所有外来务工人员均按同一标准排队。本人的参保情况积分截止时间为上一年度的12月31日;社会服务为近5年情况,包括参加献血、参加义工、青年志愿者服务和慈善捐赠;表彰奖励为近3年情况,包括受企业、社会团体、各级政府等表彰情况。累计达到85分以上外来务工人员,就可以提出申请。需进一步了解详细情况的人员可以到增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增城市劳动就业培训服务网站或到增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大厅积分制入户受理窗口进行咨询(电话:82758123)。(by增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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