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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城市中小学7月8日开始放2012年度的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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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7-3 10:57: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记者近日从增城市教育局获悉,增城市义务教育学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放假起始时间为2012年7月8日,至9月1日结束;普通高中学校放假起始时间为2012年7月15日,至9月1日结束,其中,高三年级鉴于高考时间提前,各学校可根据国家课程计划和实际教学安排情况,适当调整开学时间,8月1日开始新学年上课。

下学年增城市中小学均定于9月3日正式上课。据了解,小学非毕业班期末考试时间为7月2日和7月3日,为期两天,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和英语;初中非毕业班期末考试时间为7月2日至7月4日,高中非毕业班期末考试时间为7月4日至7月6日,均为期三天,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等。根据教育局相关规定,学校不得随意提前放假,放假前要完成试卷分析和相关的统计工作。

暑假期间要求各学校加强对学生假期生活指导,组织学生大力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学校可在学生自愿和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学生开展尊师重教、扶困助学、保护环境等活动。学校要面向学生开放图书室、科技活动场所和体育馆等场所,丰富学生的假期生活。 同时规定各学校不得举办各种补习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及高中非毕业班不得进行集体补课,布置暑假作业要适量,要体现活动性、实践性、趣味性和有效性。(by增城日报)
楼主热帖
 楼主| 发表于 12-7-3 11:11:55 | 显示全部楼层
尊敬的增城市家长:     
   
您好!非常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市教育的关心和支持。夏秋两季是学生发生伤害事故的高发期,为确保孩子安全,希望您积极配合学校,认真履行监护人职责,教育孩子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在此,增城市教育局向全市的家长发出如下倡议:
   
一、履行监护人的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要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应当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状况和行为习惯,引导未成年人进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
   
二、加强对子女的游泳安全教育。学生溺水事故主要发生在校外,发生在节假日和上学、放学途中。家长要特别注意加强对子女的游泳安全教育:不得在无家长或老师的陪同下私自下水游泳;不能到江(河)、池塘戏水玩耍;同时要教会子女在游泳遇险时的逃生自救常识及报警求救方法。
   
三、加强对子女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家长要教育子女过马路和骑自行车时要遵守交通规则,严禁让孩子无牌无证驾驶摩托车或多人乘坐一辆摩托车;教育子女乘搭校车时要服从学校老师和跟车“保姆”的安排,不私自乘坐其他车辆上下学。
   
四、加强对子女的饮食卫生教育。家长要提醒子女不随便购买零食,不暴饮、暴食,不吃劣质或变质的东西,防止疾病产生和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五、加强与子女的交流和沟通。家长要随时了解和帮助子女解决在学习、生活、人际交往等方面的困难和疑惑,让孩子保持身心健康。
   
六、安全教育有赖您的支持和配合。为强化学生安全教育,增城市教育局提出四个禁止:
(1)禁止学生玩火或带火种到山林;
(2)禁止学生携带铁管、利器(含刀具)、易燃、易爆物品回校;
(3)禁止学生不归家在外面住宿;
(4)禁止学生到网吧上网。
   
孩子是祖国的花朵,需要大家的悉心呵护。孩子是家庭的希望,孩子的快乐就是家庭的快乐,孩子的不幸就是家庭的不幸。每一个学生的成材,都是学校教育、亲情关爱和社会熏陶相结合的成果。学生的健康成长有赖您的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我们衷心希望您加强对子女的安全教育,增强对子女监护的责任感。让我们携起手来,为我们的学生——您的孩子安全、健康成长而共同努力!衷心感谢您的大力支持和密切配合。

增城市教育局
2012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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