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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4月23日下午,增城警方抓获叶某(男,增城市新塘镇人,24岁)和刘某(女,湖北省荆州市人,28岁)两名在网上造谣违法人员。经警方查实,叶某、刘某分别在4月22日晚上利用微博虚构新塘溺水儿童事件、歪曲事实,在网上造谣。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警方分别对叶某、刘某处以5日、10日的治安拘留。
增城警方重申:利用互联网散播谣言,故意扰乱公共秩序,或利用互联网煽动、策划非法集会、游_行、示威,均是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警方正采取有力措施,加强网络巡查,及时发现网络造谣行为,依法打击造谣者。希望广大网民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同维护健康的网络环境和良好的社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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