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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0月21日,增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在荔城街夏街大道、荔城大道、沙园路等主要交通干道设置排查点,继续开展对酒后驾驶行为的排查整治工作,行动中共查处酒后驾驶行为13宗,行动至今日凌晨结束。据执勤人员介绍,在2013年10月20日夜晚的行动中,面对交警的排查,大多数司机都按照指示亮证件,接受酒精测试,配合检查。

然而,有一些“做贼心虚”的司机,在远处看见前方有排查点后,或掉头行驶,或将车辆临时违法停在路边,弃车离开。对于掉头逃跑的,交警通过多点联合封路围堵,及时抓获逃跑的车辆和司机。对于弃车逃跑的,交警直接扣留了这些车主的车辆。而在被查获涉嫌酒驾的司机中,有的称食用了加酒料的食物,有的摆社会关系,有的讹称有紧急事务等,招数百出,但均被交警逐一识破。
2013年10月22日凌晨时分,交警正在荔城大道与荔景大道交界路段排查时,远处一辆白色小轿车急速掉头行驶,交警见状,马上通过多点联合封路围堵,及时抓获了逃跑的车辆和司机。民警立即对这名司机进行酒精呼气测试,结果显示其体内酒精含量为64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面对警察的询问,他后悔地说:“我只喝了一小杯酒,何况是下午4时喝的,没想到也是酒驾。”
“在这次查处过程中,我们发现大部分酒后驾驶的人员均存在侥幸的心理。”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内勤管理中队中队长李广雄提醒广大驾驶员,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将被吊扣驾驶证6个月,罚款2000元,扣12分。醉酒驾驶机动车,直接吊销驾驶证,罚款2000元的同时,要刑事拘留3个月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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